「共创明『Teen』计划」(「计划」) 提交电子申请须知

  1. 本「计划」的目标学员为2024/25学年就读中一至中四来自弱势社群家庭(尤其是居住在「劏房」)的学生。
  2. 在开始申请之前,申请人应先取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,并准备好以下项目::
    • 申请人的手提电话号码,而该号码可以接收电话和短讯;
    •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。所填写的申请人数据须与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上的数据相符,否则本申请有可能无法处理;及
    • 申请人须以约100字或不长于两分钟的短片,介绍参加「计划」的原因和期望。
  3. 在提交电子申请前,请核对所输入的数据是否正确。电子申请一经提交,所有数据将不能在此流动应用程序中再作修改及查阅。「计划」的地区营办机构将联络申请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作申请评估。
  4. 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申请。
  5. 截止申请日期为2024年M月DD日下午11时59分,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。
  6. 申请人须保留相关证明文件以供社会福利署及其授权人士核实之用。
  7. 有关计划查询或技术支援,请浏览:https://www.striveandrise.gov.hk/sc/enquiries/